玫瑰念珠使我无暇追及虚妄之物,
因圣河正在我脚边流淌。


癞川老人,原创难产选手。

To Azazel.

【麦哥x你】我最喜欢的金鱼

/cp:mycroftX你

/ooc预警

/麦哥自传体注意

/私设麦哥与小夏,女主差一岁

/多年不更新的人的诈尸

很多人以为我是个很善解人意,脾气好的高官。

这看来大概是他们对我最大的误解了。

我并非什么脾气好的人(这些我的弟弟应该是很清楚的,毕竟他可是领教过)。恰恰相反,我脾气很不好。大概是因为老是被这些金鱼下属搅扰的原因吧。

所谓“金鱼”的含义,是我对智力正常的人的一个“打趣”的称呼。这倒不是什么“不尊重”。恕我直言,在我眼里,所有所谓的“智力正常”不过等同于金鱼脑子。

我有比较强的观察和推理能力——尽管我并不常去使用它。我不是个张扬的人,我不希望整个苏格兰场都传扬我的名声。在我看来,我只需要满足自己的需求就足矣,因为我是个自私而懦弱的人。

我的夫人与我则相反。她在初遇之时我曾以为我再也不会见到像她一样鲁莽的金鱼了。

她过分的乐观,购物宛如嗑药般着迷,一日不见我就会胡思乱想,老是犯些愚蠢的错误。

不过大概是因为她的原因,我学会忍耐这群金鱼犯下的错误,逐渐学会承担。

还有,托她的福,我也犯了一个最愚蠢,却最无怨无悔的错误——

那就是爱上她。

我与我夫人的初遇发生在高中。我遇见她的时候,她正好犯了一件蠢事。

她在开学典礼上迟到了。

身为一位新生,这本是最不应该的事,导致她第一天就被她的班主任训了一顿。

正准备上台发言的我,本应该不插足这件事的。

我高她一级,身为学生会会长,插足这种蝇头小事应该说是很愚蠢的。

但我还是替她说情了。

我弟弟看到那一幕时,想必应该是不敢置信的。

自然,这件事在之后成为了他嘲讽我时的笑柄。

我也不会想到,从今以后,她将永久性的成为我的软肋。

从今以后,她犯下的每一件错误,都将是我为她抵挡。

一段时间过去了,我弟弟和我早已经忘记了这件事情。

直到一个学期之后,学生会的交接事务交给了身为学生会会长的我负责。

而不知我是造了什么孽,刚好分配完毕之后,留下的就是她。

我开始后悔分配时应该先见上一面的。

刚见面时她上来就是一个熊抱。

“大哥泥壕啊上次开学典礼时多谢了您啦以后就靠您罩着我了!!!!”

学生会的众人纷纷以“节哀”“点蜡”“走好”之类怜悯的眼神注视她。

她还不知所措地黏在我身上。

学生会的人都知道,我是最讨厌肢体接触的。

基本上犯忌的人的骨灰都已经找不到了。

连我的弟弟,8岁后也离我敬而远之。更不用说一个几乎没见过面的头发乱糟糟起床一定起晚了没来得及认真梳头出门也不记得带上梳子的嘴角还有一粒东北大米的趴在身上约有50千克的女人了。

我差点当即把她甩出去。

不过身为绅士的礼仪还是得有的,而且对方还是个中国女性,搞不好明天的校刊头条便会是——《震惊!学生会会长众目睽睽之下对中国学生采用武力,疑是种族歧视者,这到底的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

于是我尽可能冷静的说:“同学,冷静,我快撑不住了。”

“哈啊大哥你别这样嘛收不收我这小妹啊?”

大姐你别说了我他妈还有一个特别皮的弟弟一个动不动就要搞事的妹妹我容易吗我再有你一个我迟早劳累致死。【删除线显示不出来,请自行脑补一下。】

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后来,尽管她终于放弃了做我小妹的这个想法,但是她还是成为了我的下属,尽管我的内心是拒绝的。

她对此特别满意,到何处都回去炫耀她是我的徒儿。

我无可奈何,只好一笑而过。

但其他人当然不这么想,不可一世的学生会会长居然也有了搞不定的人,岂不是重大新闻。

的确,我出生以来十几年,第一次遇到了无法摆平的事情。

可我能拿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怎么办呢??

当然,舆论是不会向好的方面发展的。在我弟弟的友情赞助之下,我很不幸地成为了所谓“中国女婿”。

不能否认,她是一个勇敢的人。不过勇敢是愚蠢最好听的代言词。

但可能是她愚蠢到了一种境界,真的让我无法摆平。

她听我弟弟说,在我看来其他人都像金鱼一样没脑子。还傻乎乎地跑来求证。

她带着哭腔问我,她是不是也和那些金鱼一样没有脑子。

我本来想撒个谎的,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擅长于此。

况且,她的眼睛不允许我撒谎。

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她的眼睛之后,我就没有办法违背自己的真心。

这在当时那个极其不可一世的我心中,这是不可思议的。

于是我说了实话。

我说:“是的,请允许我这么说。”

当时连我自己都搞不懂自己,Sherlock与一些学生称我为“The ice man”,我也任他们这么称呼。倘若真是这样,我为什么要这么委婉的去表达呢?

她听了之后,没说话,很长时间没跟我说话。

我不予理会。我也不敢理会。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闯入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发生了太多天翻地覆的改变。

而且我任由其发生。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必须使其停止。

可不知怎么的,我不予理会,反而更加在意。似乎生命中少了些什么东西。

不容置疑,我的弟弟有着科学家或者哲学家的头脑(虽然他最后选择成为一个侦探,这是后话,暂且不提),他发觉到了这一点,便调侃说:“太在意可不是什么优点,Mycroft。”

Sherlock可真够狡猾的,这话我以前也同他讲过。

我没反驳他,这让他有些意外。

他发现,这个看似伟大,看似无所不催的哥哥,是那么的脆弱。

男人用全部的野心去征服这个世界,可是女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征服一个男人。

我很惭愧,却又没办法否认。

事实证明我的忍耐起了效果。之后的很多年来,我们再未相逢。

再度相遇的时候,是我需要换个新秘书的时候。

我忍不了我的那个金鱼脑子的秘书了。

当报社的工作人员问:“具体要求是什么?”的时候。

我说:“稍稍聪明点的金鱼。”

看的懂这句话的人,只有两类。

聪明金鱼,还有她。

聪明金鱼不会无脑地去这种报纸里大海捞针。

我没让任何下属去查她。我知道那样就没有难度了。

The game is on.

Sherlock常这么说。

我想,我和她的游戏也开始了。

虽然我知道这场棋局的胜者铁定是我。

但我希望游戏的时间再长一点。

让鹿在丛林里迷惘些时候吧,它想来的话,它任何时候都会来。

她的确找上门来了。

气喘吁吁,想必找这个地方先是打出租车,然后由于那个出租车司机根本不知晓(这不怪他,整个大英帝国能知道的也不超过十个)地点而下车找了约14分钟,难为她了。

我看向她。

我说:“还的确是条金鱼啊,居然真会赴约。”

她光彩亮丽多了,妆容精致,服装整齐甚至看不到一道褶子,但还是那么傻。

“你的确是条金鱼。”

“那也是我最喜欢的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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